一、采购人名称:杭州清河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二、采购代理单位: 浙江国际招(投)标公司
二、采购项目名称:中山中路168号(金逸电影院)排烟系统改造提升项目
三、采购项目编号:ZJ-2112086
四、采购方式:公开招标
五、更正事项
1.采购文件招标公告“1.1 投标人须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(新)及以上资质并具有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的独立法人;1.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,具有“三类人员”B类证书;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、在投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,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(不通过招标方式的,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),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;”
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,P114《表三强制性资格条件—企业资格要求表》“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(新)及以上资质;P115《表四强制性资格条件—主要人员资历要求表》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;”。
两者不一致,以招标公告为准。
《表三强制性资格条件—企业资格要求表》、《表四强制性资格条件—主要人员资历要求表》格式详见附件。
2.其他事项按原采购文件执行。
六、联系方式
采购人:杭州清河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采购人联系人:张先生
联系电话:0571-87029946
采购代理机构名称:浙江国际招(投)标公司
地点: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
联系人:邵子野,林颖
联系电话:0571-81061830,81061801
传真:0571-81061828
邮箱:2970516628@qq.com